一、简要案情
2015年2月18、19日及20日夜,仪征市十二圩康平、万隆、苏港等三船厂相继发生盗窃案件,犯罪分子盗取吊行车上、工具箱内电缆线共计860米,总案值2.3万元。春节期间的异常警情引起了仪征市局的高度重视,经高危研判、深排细查循线追踪,成功摧毁一集盗窃电缆线和容留他人吸毒为一体的四川凉山籍彝族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日什老子(男,23岁)、阿力日曲(男,37岁)、且沙子沙(男,20岁)、热烈友黑(男,26岁,均为四川凉山人),破获仪征、邗江沿江一带系列盗窃电缆线案件43起,案值30余万元,并带破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6起。
二、侦破经过
(一)异常警情,层层推进分析。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初二夜间连续发案,且相对集中在十二圩开发区的三家船厂,作案目标均为电缆线,现场勘查发现电缆线均用大力钳剪断,分析可能系同一伙人所为。通过被盗电缆线的长度和重量分析,嫌疑人至少在2人以上。尤其案发在传统春节,正是人们合家团聚、走亲访友拜年的日子,当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小,推测为外地人作案,且该伙嫌疑人春节没回老家。
(二)初步排查,发现高危人群。侦查员立即围绕该线索追查,很快发现十二圩开发区春节期间有大量的四川凉山籍彝族务工人员未回家,彝族人古老传统节日为每年农历六月廿四日至廿六日为期三天的“火把节”,汉族的春节在彝族人心中不被重视,且四川凉山籍是盗窃电缆线案件高危人群,由此分析案件应是其所为,但仅在十二圩开发区务工的四川凉山籍人员有1500余人,仅2014年10月1日以后进入十二圩开发区的就有377人。
(三)案件再发,查获作案工具。2月26日至28日夜,是春节后正式上班的第二至第四天,仪征市十二圩苏港船厂、十二圩船厂、宏江船厂又连续发生盗窃电缆线案件3起,被盗各种规格电缆线370米,案值7.8万余元。连续发案让仪征市局顿感压力,为防止案件再发,市局决定组织警力伏击守候。3月2日凌晨,连续守候的民警发现两名可疑人员进入滨江东路通亚钢管厂,遂悄悄跟进,但狡猾的嫌疑人发现情况不对后留下50米电缆线和1把大力钳迅速逃脱。
(四)依托工具,寻觅疑犯踪迹。侦查员立即对现场遗留的大力钳进行细致分析,发现成色较新,遂决定将作案工具作为突破口,寻找疑犯踪迹。对十二圩地区销售大力钳的16家店铺逐一走访,发现现场遗留的大力钳与十二圩街道东侧“明忠工具店”销售的大力钳相同,且在春节期间销售过2把;立即调出监控比对,成功发现购买大力钳的4名男子,外表看很像彝族青年。
(五)细致排查,特情协助擒疑。获取嫌疑人图像信息后,侦查员对十二圩地区的彝族人进行了细致排查,但彝族人排外心理很强,对民警调查不配合,致使工作一直难以取得进展。侦查员并未放弃,通过细致工作,发现有两名在仪征打工多年的彝族人愿意配合调查,遂将其物建为特情,协助查找疑犯。经工作,很快发现4名彝族男子分别为日什老子、阿力日曲、且沙子沙、热烈友黑,其中嫌疑人日什老子租住在新城镇官胜村官塘组1号,另外3人分别租住在十二圩街道的居民家中,遂决定伏击。3月12日晚,民警发现两名嫌疑人扛着电缆线进入日什老子暂住地,分析该处应为嫌疑人赃物处理窝点。午夜1时许,当另两名嫌疑人扛着盗窃的电缆线进入屋内时,侦查员立即行动,将4人抓获,查获被盗电缆线230米,大力钳2把、美工刀数把,至此案件告破。后通过尿检又带破容留吸毒案6起。
三、作案人员特点
(一)吸贩毒人员多。从近年查获的四川凉山籍彝族涉毒人员和本案涉案人员情况看,彝族人员有吸毒习惯,吸毒、贩毒人员众多,本案4名嫌疑人均长期吸食海洛因,其毒品从老乡处购买,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居住、生活在一起,平时外出也成帮结派,他们吸贩毒的对象就针对同乡,不贩卖给其他人。
(二)以盗养毒,盗窃吸贩毒一体。四川凉山籍彝族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又无其他专业工作技能,大部分人员来仪后,相对聚集在仪征市乡镇手工业企业、造船厂和砖瓦厂等以体力活为主的单位务工,工资收入每月在3000至8000元不等。由于长期吸食海洛因,身体产生了依赖,必须每天吸食。而海洛因价格高,工资根本不能维持,强烈的吸毒欲望迫使他们不择手段搞钱,走上盗窃之路,将盗窃所得全用于吸贩毒。
(三)多人患有艾滋病。四川凉山籍彝族人员不仅吸贩毒,许多人还同时患有艾滋病,仅仪征近几年查获的该地区人员,发现患艾滋病的就多达8人,本案中的嫌疑人日什老子和阿力日曲就患有艾滋病,两人到案后,态度极其嚣张,口口声声称患有艾滋病,是国家每月定补人员,受国家医疗保护,要求公安机关立即放人。
四、案后启示
一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传染。针对部分四川凉山籍彝族盗窃、吸贩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及传染病的情况,办案人员要从保护自身角度出发,无论是抓捕、取证,还是审讯、检查,都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病毒感染。
二要严把证据关,及时全面收集,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贩毒案件具有无受害人、不易被发现的特点,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行为在贩卖人和购买人两人之间进行,无其他旁证,因此吸贩毒品犯罪嫌疑人经常翻供。办案民警要注重规范办案意识和证据意识养成,在审讯过程中严密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充分搜集其他旁证,在办案之初就要做好嫌疑人“零口供”准备,积极面对嫌疑人的翻供。近年来,仪征查获的该地区盗窃、吸贩毒嫌疑人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翻供的就有6名,通过零口供起诉的有5名,通过零口供逮捕的1名。
三要强化社区警务工作,加强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员管理,提高发现嫌疑人能力。本案四名嫌疑人分别散居在十二圩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不集中居住在一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主犯日什老子租住新城镇官胜村官塘组1号3间房屋,作为窝赃、处理赃物据点,侦查员在排查时大费周折才发现,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务必强化社区警务工作,加强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员管控,特别是租给毒品流出地、重灾区的人员,应提高管理等级,加强对此类人员的管控,并加强与出租户主联系,提高发现吸贩毒人员的能力。
四要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控。本案嫌疑人盗得的电缆线全部都在进行初步剪短、剥皮后,连夜销赃给周边废品收购站,收购站业主敢于收购的原因是嫌疑人销赃的电缆线从表象看确系废品,但嫌疑人在夜间销赃、是外地人、所售电缆线多成色较新,这都是可疑之处。收购站业主照收不误,说明公安机关管理还存在较大漏洞,应针对性加强管控,有效堵塞防范漏洞,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收赃人员也要注意法律运用,提高打击震慑力。
五要加强本地吸、贩毒人员管控,精确打击外省籍贩毒人员。一方面,办案民警要做到耳聪目明,物建能力强、能接触到外地贩毒人员的线人耳目,了解贩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贩卖情况,适时收网打击;另一方面,加强对本地吸、贩毒人员的秘密侦控,了解活动情况,从中发现活动规律和交往人员,以此判断本地人员是否与外省贩毒人员有联系,进而追踪打击外地贩毒人员,形成规模效应。(来源:公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