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警察教育至今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探索形成了比较独特和完善的警察教育理论体系。通过对欧美警察教育培训特点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全面了解西方国家警察教育培训状况并深刻领会警察教育理论。我国虽然同欧美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历史文化有很大不同,但欧美国家关于警察招募、教育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强我国公安教育培训,促进队伍建设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对促进我国公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警察教育培训法制化
欧美各国作为世界发达国家,警察法制化建设均比较完善且日益加强,其根据警察工作的变化,不断加强警察立法工作,突出的表现在对警察法的修订上。警察法关于警察的警衔、警察录用和解职、警察的培训有专门的规定。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还单独立法,使警察教育培训在法律制度和人、财、物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美国各州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纷纷制定“执法教育规划”,对警察教育培训严格立法,对警察教育培训的时间、教学内容、考核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国政府1985年制定了《国家警察训练法》,确立了警察教育培训的目的、原则、体系、规格、类型、组织和实施方法等,从而使得警察教育制度化、法制化。德国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治相结合的国家,依照德国基本法,警察的业务、教育培训完全由各州自理。1972年前西德11个州共同签署《高级警察人员及警察领导学院协定》,将高级警察教育统一起来,并建立了国家级的德国警察领导学院,制定了最高层警察机构工作人员的一系列培训计划。
二、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化
欧美大多数国家的警察教育培训由警察部门统一部署,统一制定教育规划。包括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警察院校和培训中心,警察教育培训的学制、课程设置、考评标准和方式方法,警察院校的招生、毕业生分配以及教育培训经费和使用等。法国内政部和法国警方建立了独立的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全国统一部署,按照警衔和不同的培训对象建立了培养初、中级警察的学校,培养高级警官的学校和培养治安警察及举办短期轮训班的培训中心。每个学校和培训中心都负责新警察、警官的正规教育和在职警察教育任务,形成了自上而下、层次清楚的独立的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德国的警察教育培训独立于国家高、中等教育体系之外,不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制约,各警察院校的设置、学制、人员配备、教学计划、招生分配以及办学经费分别由联邦政府内务部和各州政府内政部负责。俄罗斯内务部干部总局下设教育培训局,直接管理全国警察的教育培训,制定警察的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以及统筹教育培训的经费。警察院校和军事院校相同,实行现役供给制度,在招生、分配、考试、学位授予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三、警察教育培训实践化
各国警察的教育培训,不论是学历教育还是在职培训,在教学内容上都特别注重与警察实际需要密切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强调教学培训的学以致用,注重训练警察的实战能力。英国警察教育明确提出“同社会实践紧密相连”的原则,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在英国警察院校的最高学府——布莱姆谢尔警察学院,民宅、银行、商场、酒吧等各种模拟训练室应有尽有。几乎每个专题训练项目都有一个近似于实地或实战的教学培训场景。美国十分重视专业训练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在课程设置上,把技术训练放在重要位置上,强调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实战性。各地警察院校或培训中心不论规模大小,均不分专业,课程设置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美国警察教育培训的方法主要有课堂讲授、模拟演练、技能培训和实习四种,其中课堂讲授和技能培训所占比重较大,反映了美国警察教育培训一切为实战服务的理念。德国的各级警察院校都把校外实习列入教学计划,在初级警察教育的3年时间中有3次校外实习,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教学阶段,中级警察教育共3年时间,校外实习和校内教学各占一半,实习范围包括治安警察、刑事警察、检查机关、法院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四、师资队伍高素质化
为确保警察教育培训的质量,欧美各国都十分重视配备较强的教师队伍。一是坚持教师条件高标准,严要求。多数国家对警察院校的教师有很高的要求,英国挑选警察院校的教师,必须是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通过国家规定的教师训练课程考试,取得证书后再进行其他专业考试,录取者约占报考人数的五分之一。二是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各国警察院校的教师队伍实行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模式,专职教师较少,兼职教师较多。英国的警察院校中,专职教师仅占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二的教师是来自警察实战部门有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级警官以及社会名流。美国各级各类警察院校或培训中心都不设专职教师,各类课程的教学均由资深警官或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警官轮流兼任,或向社会普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其他部门临时聘请教师。三是实行警察院校与警察机关人员的双向交流。专业教师一般签订1至3年的合同,学校教学与实际部门工作交替进行。既作到了实战部门的警官把实战中的最新成果与经验直接传授给学员,提高专业授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也保证了警察院校的教师到警察实战部门任职、锻炼,更新知识,取得实战经验。英国为了鼓励在职警官到警察学校任教,规定择优被选任为教官者,晋升一级。两年任教期满返回原工作单位,再晋升一级,使有在警察院校任教经历的警官有更多的提升机会。
五、重视警察高等教育,警务人员高学历化
欧美国家已充分认识到警察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为了提高警察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尝试各种办学方式,大力发展其高等教育。一是警察内部设立大学。如俄罗斯共有24所警察大学和高等警察培训学校开展专业教育。莫斯科警察大学是目前俄罗斯等级最高的警察学府,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高等学府。2002年俄罗斯联邦政府决议,内务部莫斯科警察学院、内务部莫斯科科学院和俄罗斯司法学院改组成今天内务系统规模最大学府——俄罗斯内务部莫斯科大学。二是联合办学。如英国警察合作研究项目(Bramshill Fellowship Scheme),这是一种利用普通高等教育的资源来提高警察学术研究水平的方式。该项目于1980年启动,它提供研究基金,可以使一部分警察每年到地方大学参与研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警察研究的学术水平,并对警察系统或特定的警察局有相应的价值。这不仅提高了警察的整体素质,还使更多的高素质警察参与到警察学术研究的工作中,并进一步增强了各大学警察学院的学术地位。三是奖学金。1964年开始,英国实施奖学金(Bramshill Scholarship Scheme)制度,选拔在学院学习期间表现有发展潜力的的学生到地方大学进行全日制的学习,以获得学位,既可以有效地利用普通教育的资源,提高警察教育的水平,更可以全面提高警察的职业素质,实现双赢的局面。四是地方大学设相关警察学位。目前,美国许多地方大学设有警政学院(系)、刑事司法学院(系)和犯罪学学院(系),二年制为专科学历,四年制为本科学历,并授予学士学位,另外还开设了警政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英国警察与地方大学的合作也很有特色,埃塞克斯大学、杜伦大学、波茨茅斯大学等都有相关的课程。埃克塞特大学建有警察学研究所,可以授予警察研究的硕士学位,开设的课程包括导论、犯罪学与越轨行为研究、政治暴力、公共秩序、警察程序比较、国际恐怖主义、刑事司法制度比较、警察管理、政治社会学等等,也包括指定阅读课程和论文写作。
纵观欧美国家的警察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探索形成了其独特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警察招募条件严格、具体;教育培训和职务晋升紧密衔接,规范有序,有法可依;警察教育注重实践,讲究实效,实用性强;重视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教官轮换制;重视警察高等教育,提高警察职业素质。我们必须审时度势,从我国警察教育培训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汲取欧美警察教育培训之长的基础上,批判借鉴、为我所用,走出有中国特色的警察教育培训改革之路。(来源:公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