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公安禁毒信息网
您现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外埠警务 > 正文

外埠警务

对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的思考


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2-18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警力无增长改善”背景下,加强公安工作的重要警务力量和助手。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对辅警的规范管理作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破解瓶颈问题。随着公安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辅警的生存与发展,从“内涵式管理”向“外延式拓展”转化,从内部强调规范管理向外部争取政策法律保障的转变,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辅警职业发展体系。

    一、当前辅警管理工作及其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公安机关在辅警管理、使用和保障等方面,存在“三个弊端”和“三个不适应”。

    (一)法定身份不清,依照部门规章行事,造成了“名不正、言不顺”的弊端,导致社会认知不适应。从目前看,在国家层面上,辅警没有明确的法定身份和法定保障,缺失法律赋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在公安机关内部,把辅警定义为公安工作的助手,仅仅以部门规章形式来规定辅警的协助、参与职责。公安机关内部认为,辅警在协助民警执法和非执法活动中是协助参与者,而社会公众则认为辅警是以公安机关管理为主体的执法管理者。这种法无定位、以部门规定的做法,给辅警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名不正、言不顺”的弊端。正由于辅警法定身份不具备,角色比较“尴尬”。因此,一些地方出现了辅警被打骂、被伤害,辅警制服、工作证件被撕烂等案事件。如,近3年来,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辅警人员在协助民警执法中,发生侵害袭击辅警工作权、人身合法权益的就达60多人次。

    (二)工资福利不高,过度依靠辅警做事,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弊端,导致素质能力不适应。就目前看,辅警的工资福利基本上实现了由过去的“以罚款养辅警”转入了由地方财政保障的格局,但辅警工资待遇仍然偏低。就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看,辅警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仅在1600—2100元之间,远远比不上在工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收入,仅仅与环卫临时工、餐馆洗碗工、小区保安员的工资待遇相当。由于辅警是临时性聘用,没有公休假、勤务补助,住房公积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加班是常事,加班又无补助无补休成常态。尤其在特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实战单位,因警力不足,大量的勤务工作都要依靠辅警去做。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导致大多数辅警工作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好。

    (三)发展空间不大,临时雇用依赖严重,出现了“队伍稳定性差”的弊端,导致职业发展不适应。辅警队伍是一支较为庞大的力量,在一些地方民警与辅警人数之比都在1:1—1:1.5,在治安形势相对严峻、工作任务繁重、经济发达地区,民警与辅警人数之比达到1:2以上。辅警工作的临时性,身份的雇佣性,关系的合同性,决定了辅警队伍人员的变动频繁。加之,辅警人员来源成分复杂,有大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初中高中毕(肄)业生,以及城乡无业人员。这些人中,大多数人入队初期对辅警职业发展充满着希望。但现实中,公安机关仅把辅警作为增加警务力量的补充,拓展辅警发展空间关心甚少,稳定辅警队伍、栓心留人考虑不够,致使辅警人员职业思想稳定差,经常缺位补员。仅华蓥市公安局今年1—6月,先后有76名辅警主动申请解聘,占在册辅警人数的25.3%,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招聘辅警难的问题。

    二、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的意义及重点

    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我们仍然面临着警务革命“警力无增长改善”的现实挑战。可以说,辅警在较长一段时间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相应辅警职业发展体系来保障。

    (一)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的意义。笔者认为,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有着现实意义。一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建设的需要。二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确保一方平安的需要。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民生的需要。四是保障辅警职业合法权益、促进辅警职业健康发展、发挥辅警积极作用的需要。

    (二)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应抓住的重点。笔者认为,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应把握三个重点问题。一是推动辅警立法。通过国家立法或地方立法,解决辅警的法定身份问题,使其工作身份具有合法性,法有授权能干事,法有授权得保障。公安机关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公安辅警工作,请他们以议案、提案的形式,推动落实辅警的立法保障。二是加强辅警顶层设计。通过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与同级人社、财政、编委办、民政、综治办等部门的协作,会同有关专家学者,加快推进全国或全省(市)辅警职业发展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三是纳入规划来立项。通过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化推动和先行试点等办法,把辅警职业发展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来统筹规划,作为重要项目立项,并使其落地生根见实效。

    三、辅警职业发展体系架构及其路径思考

    (一)构建辅警职业发展体系的原则及其基本框架。辅警职业发展体系应由职业标准体系、职业岗位体系、职业保障体系、职业评价应用体系、职业抗风险救济体系五方面构成。一是职业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从事辅警职业的思想政治、文化程度、年龄、身体状况、现实表现等准入标准。二是职业岗位体系。主要包括辅警招聘(招录)程序、人员岗位设置、履职条件资格、履职能力、岗位主要职责、特殊岗位要求等。三是职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组织管理保障、着装及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特殊政策保障(含招警转警政策倾斜),以及劳动、医疗、社会保险等人身权益保障等。四是职业评价应用体系。主要包括岗位绩效考核、绩效管理、绩效应用、年度综合考核,以及奖惩激励等。五是职业抗风险救济体系。主要包括“五险一金”投保缴纳,因公牺牲、死亡、致伤致残等优抚体恤等。

    (二)推进辅警职业发展的基本路径。一是以政策法律为支撑,提升核心保障力。借力法治建设和公安改革,修订《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推动警辅立法。建议出台全国或省级法律法规,明确辅警人员法定身份、法定职责、法定管理、法定保障,赋予其在公安机关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地位,使其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建议在经费保障、薪酬待遇、晋升空间等方面,要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细化措施。二是以公共关系建设为支撑,强化社会认可度。辅警成为职业,需社会的广泛认同。要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的公共关系建设,将提高辅警形象纳入提升公安队伍形象的全局中,广泛宣传辅警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让社会认知、理解、敬重辅警。三是以职业薪酬为支撑,调动队伍积极性。实践证明,只要薪酬结构合理,辅警队伍的数量、素质、管理、使用等难题均会迎刃而解。可参照“相当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水平”,按照省定标准、市县保障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辅警薪酬体系。要规范和统一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出差补助以及“五险一金”缴纳等,并将辅警经济待遇应与岗位、职级、工龄、绩效等挂钩,建立辅警职业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四是以职业发展为支撑,激发从业驱动力。职业发展出路好歹衡量着职业地位、价值与向往的高低。辅警职业也不例外。要最大限度地拓展辅警职业发展空间,激发辅警爱岗敬业的热情,对内要建立人员流动机制,以“能力配置”理念,充分发挥其个人能力、特长、兴趣,以最适合人选定岗,做到人尽其才;对外拓宽发展渠道,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同时,对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通过专门考试转为地方编制民警,或者归为行政执法类参公管理。在向社会公开招警中,对辅警实行政策倾斜,享受警校毕业生一样的倾斜政策,定向招录一定比例的辅警,使其工作有劲头、有盼头、有奔头。五是以职业权益为支撑,增强职业归属感。辅警的职责有多重,权益就该有多大。保护好辅警的生命健康权益,定期开展体检和心理疏导,落实公休假;保护好辅警工作权益,参照人民警察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对因公受伤、致残、牺牲的,参照人民警察优抚政策落实相应抚恤待遇;保护好辅警生活权益,缴足“五险一金”,将其纳入人民警察救助基金范畴;保护好辅警荣誉权益,参照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对辅警进行表彰奖励,提高辅警队伍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来源:公安网)

     


上一篇:试析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如何实现“快餐化”警务
下一篇:黑龙江省破获省内首例种植、制造、贩卖大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