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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新型毒品认识


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0-23

     

     

    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的,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是国际毒品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认得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食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新型毒品是随着世界毒情形势发展蔓延,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的一种完全由人工化学反应合成的毒品。近年来,随着吸食群体人数与日递增和滥用现象日趋严重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就新型毒品谈几点个人粗浅认识。

    一、新型毒品的特性

    (一)制作的简便性。制作新型毒品技术含量低、生产设备不多、场地要求不高且生产原材料较容易获取,使得国内生产合成类毒品现象日趋严重。

    (二)功能的伪善性。从色、香、味、型方面粉饰包装后的新型毒品很容易被人们接受并使用。特别是被误为助兴、提神、减肥等功能性休闲品,其作用于人体后的高度兴奋致幻、对食物和睡眠需求的减少及偶尔吸食身体依赖性表象不明显,很难让那些在快乐中消费、追逐超然享受和美好身材的人们意识到毒品本身的危害性和非法性。

    (三)潜伏的危害性。长期吸食新型毒品最终会导致苯丙胺类精神病,但这种潜在的危害并不被大众所知。同时,部分吸毒者利用新型毒品从事通宵赌博、飚车、群体性淫乱等不法行为,“毒驾男”、“冰妹”等这些与新型毒品相关的称谓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全国各地因滥用新型毒品过量所致的暴力杀人伤害案件、重大交通事案件呈逐年上升之势,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大威胁。

    (四)管理的滞后性。新型毒品发展蔓延迅速,究其原因就是人们在滥用新型毒品种类上的不确定性导致管理滞后。在法律体系较完备的英美等发达国家,一种新型的新型毒品从“有人尝试—普遍滥用—法律禁止”仍需时间和过程。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在应对新型毒品问题上的滞后性更为明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这些与新型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时间均明显晚于毒情形势需要。

    二、新型毒品泛滥的原因

    新型毒品是一个社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全球毒情形势影响。目前,全球传统毒品的主导地位正在被新型毒品所取代。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传统毒品打击力度加大,金三角地区实施禁种罂粟与替代种植政策后,境内外贩毒集团将制贩毒重点向新型毒品转移,导致我国新型毒品蔓延之势在所难免。二是社会公众对新型毒品的错误认知。新型毒品的兴奋或致幻作用,符合部分消费者追求刺激、快感、过瘾、提神等需求,且戒断症状不明显,具有较大的欺骗性。三是我国应对措施的相对滞后。相对于新型毒品发展蔓延的速度,我国在立法规范、宣传教育、有效打击等方面还略为滞后。

    三、禁绝新型毒品的对策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保障机制,为防范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完善法律保障。国家要参照世界发达国家应对新型毒品法律规范及全球新型毒品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将易制毒化学品及易被滥用药物逐类逐项纳入管控范围,避免法律上的“真空”。要明确合成毒类犯罪的定性标准、量刑幅度及滥用新型毒品成瘾标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完善组织保障。要按照《禁毒法》明确的“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的禁毒工作机制,尽早组建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完善禁毒工作组织保障,真正形成以政府牵头负责的禁毒工作大格局。三是完善经费保障。要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为新型毒品前瞻性研究、新型毒品身体危害医学临床治疗、新型毒品危害性宣传、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社区戒毒及强制隔离戒毒等提供经费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禁毒专项资金拔付及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立专群结合的打防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遏制新型毒品滋生蔓延。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国家禁毒委要组织专门力量,针对不同群体,制作新型毒品宣传资料、公益广告、视频短片、教学课件,为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提供有力支持。各级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按照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六进”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的禁毒宣传网络,深入、持久、全方位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禁毒部门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禁毒宣传队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危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从根本上遏制新型毒品的滋生蔓延。二是坚持打防并举。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定不移地“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努力减少新型毒品制作和供应。同时,公安、药监、安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的监管力度,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要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的禁毒秩序,逐步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娱乐场所经营业主自律管理与全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扎实开展帮教。要按照《禁毒法》要求,尽快建立起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社区戒毒机构,落实戒毒治疗、定期检测、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就业指导等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帮助教育。同时,建议对初次滥用新型毒品人员不应纳入公安机关重点人口管控范围,注重引导教育,给予改过自新机会。对成瘾严重人员,则一律实行强制隔离戒毒。

    (三)建立全方位的自我防范机制,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禁绝新型毒品意识。作为社会公众,首先要消除“认识上的盲区”。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主动了解、自觉接受防范新型毒品知识教育,认清新型毒品的真实面目,提高对新型毒品的戒备心理。其次要消除“消费上的误区”。在娱乐服务场所消费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对他人提供的种类繁多、功能超常的消费品提高警惕,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食毒品,更不要在虚荣心驱使下追求所谓的高档次消费而主动沾染毒品。再次要避免人生的“雷区”。吸食新型毒品会造成身体的危害,过量及成瘾所致精神伤害及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可小视。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列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口,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管理。因此,社会公众应主动增强防范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尽量避免因吸毒行为对身体、学业、入伍、工作等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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