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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模式江苏省全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0-26
自201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以及省厅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各级禁毒部门紧紧抓住修订和实施《江苏省禁毒条例》的契机,大力加强禁吸戒毒工作的基础性、机制性和保障性建设,着力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创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努力提升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登记入库吸毒人员15.4万名,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1262个(占97%),聘用专职戒毒社工1567名、兼职戒毒社工2393名;全省应报到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4653名,正在执行12455名,执行率达到85%;安置就业阿片类吸毒人员19234名,安置就业率达71%。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三项建设为保障,着力夯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 (一)大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2012年修订并于2013年正式施行的《江苏省禁毒条例》,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构设置、专职戒毒社工招聘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今年6月,无锡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条例(草案)》,重点解决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制和机制、机构和人员、监督和保障等问题。南京、扬州、泰州等地政府也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大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省各级禁毒部门大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业队伍建设,从招聘、培训、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打造一支稳定、专业的戒毒社工队伍。三年来,全省新招录戒毒社工2809名,增幅达240%。其中,南京、扬州、镇江、泰州等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招聘专职戒毒社工472名。无锡、苏州等地积极探索戒毒社工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戒毒社工考核办法》,将戒毒社工收入与“动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戒毒康复人员管控成效、基础台账维护情况、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等挂钩,有力调动了戒毒社工工作积极性。省、市两级禁毒办还采取集中培训、举办讲座、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戒毒社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参训人员达到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戒毒社工的业务水平。 (三)大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省禁毒办制定出台了《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工作流程》、《社区戒毒工作“七个一”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对管控衔接、信息采集、分类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南京、常州、扬州等市研究制定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考核办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社区戒毒分层次帮教监护办法》等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确保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坚持以示范创建为牵引,大力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运作 2012年6月,江苏省率先以省禁毒委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引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向纵深发展。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有2个县(市、区)和2个乡镇(街道)被国家禁毒委命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24个县(市、区)和80个乡镇(街道)被省禁毒委命名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 一是明确创建目标。要求以1300个乡镇(街道)为基本创建单位,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全部成立,登记入库吸毒人员百人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全部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报到执行率达到90%以上,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60%以上,本省籍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帮扶安置问题基本解决,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目前,全省1300个乡镇(街道)已有1262个成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占比9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平均执行率达到85%,比2012年增加了53个百分点。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或确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以实有吸毒人员数为基数,按1:30的比例配备戒毒社工,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目前,全省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已全部成立,戒毒社工与实有吸毒人员配比为1:38,比2012年的1:82配比提高44个点。 三是严密管控措施。按照工作衔接到位、签订协议到位、执行措施到位、动态管控到位的要求,从报到执行、协议签订,制定戒毒计划,定期谈话、定期检测、定期评估,以及逾期未报到和违反协议人员提醒、告诫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期间,先后3次组织开展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逾期未报到、严重违反协议人员的核查清理工作,共核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人员3162名,找回1256名。 四是加强工作保障。要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禁毒经费预算,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转和吸毒检测等工作需要。自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省戒毒社工队伍建设予以补助。各市人民政府和昆山、江阴、宜兴、高邮等一些县级人民政府还制定出台了戒毒社工聘用、保障的具体办法,确保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苏州市按照高于警务辅助人员、低于政府文员的标准明确了戒毒社工工资待遇,有效解决了因收入导致的戒毒社工流失问题。 三、坚持以机制创新为导向,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苏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社工人均5万元的标准,每年投入1000余万元,向非营利性民间社团--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购买戒毒管理服务,在市一级成立向市禁毒办负责的自强服务总社,县一级成立自强服务分社,乡镇(街道)设立工作站,形成了“政府总体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社团自主运行”的工作模式。市禁毒办和自强服务总社通过检查台账、工作日志、电话回访、网上核查、突击尿检等方式,对自强服务分社和工作站进行督导检查。目前,苏州已建成覆盖全市11个市(区)、下设117个工作站、有378名专业戒毒社工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对1万余名社会面吸毒人员落实了管理服务措施。 (二)建设专业机构模式。无锡市禁毒委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的日常财政预算,打造了由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主导,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等戒毒治疗机构参与,专业化戒毒社工队伍具体落实的“春雨服务社”,专门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社区(居委)“一站式”接待大厅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以接茬帮教、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治、就业安置为主要内容,为社会面吸毒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目前,该市82个乡镇(街道)都已成立了“春雨服务社”,共有专职社工216人,兼职社工331人。 (三)融于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南京、扬州、镇江等地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村(居)委会平台,吸纳退休返聘的街道和社区(村)干部加入戒毒社工队伍,利用他们与政府沟通渠道畅通、与辖区居民关系融洽、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推动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做到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各地涌现出“尚大姐工作室”等一批先进典型,总结出“三勤”、“三会”、“三心”、“三W”等一批社工工作法。 (四)依托综治平台推进模式。常州、淮安等地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政法综治服务中心,与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动运行,明确由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担任禁毒办主任,借助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资源优势,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市禁毒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安排30-100万元专门用于戒毒社工培训和考核的经费,定期组织综治部门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社工参加培训,通过检查台账、走访吸毒人员等方式核查社工工作情况,依据工作情况核定年底奖金发放标准。 (五)区域集中管理模式。徐州、泰州、宿迁等经济相对落后,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采取在吸毒人员相对较多的中心乡镇(街道)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同时承担周边吸毒人员较少乡镇(街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委托管理的乡镇(街道)根据托管的吸毒人员数量,按照每人每年1000-1500元的标准支付托管经费,起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效果。 四、坚持以帮扶安置为支撑,巩固发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成效 (一)拓宽分散安置渠道。一是开展技能培训。把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务中介推荐就业。去年以来,仅无锡市崇安区经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的就有40余人。二是发动社会企业。充分利用我省社会吸纳安置吸毒人员能力强的区位优势,利用企业开展帮扶安置工作,2012年以来安置戒毒康复人员11700余名,占全部阿片类戒毒康复就业人员的61%。三是鼓励自主创业。通过政府提供扶持政策,帮助有创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盐城等地对戒毒康复人员创办企业实行地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帮助3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实现自主创业。 (二)拓宽集中安置渠道。一是提供公益岗位。对帮扶安置难度大的人员,协调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提供环卫保洁、车辆看护、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戒毒康复人员。截止5月底,南京、无锡、镇江等地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戒毒康复人员260余名。二是实施劳务派遣。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地区,政府采取劳务打包、定向派遣的方式安置戒毒康复人员。盐城市建湖县民营创业园管委会统一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先后安置26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三是设立集中安置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集中安置培训基地。无锡市禁毒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吸毒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建成了能够容纳150人就业的市级集中安置中心,并在各市(区)建设集中安置分中心,先后安置20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三)拓宽后续照管渠道。一是加强戒毒医疗。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合理布局药物维持治疗点建设,方便服药人员就近服药。北塘区率先在安置就业点设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让戒毒康复人员能够边戒毒、边就业。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主动协调卫生、民政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苏州市禁毒部门先后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办理低保220人次,申请灵活就业补贴179份。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对吸毒人员家庭特别困难的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安排省、市、县三级禁毒办结对帮扶。几年来,全省临时救助特殊情况吸毒人员500余人次,使其感受关爱,助其重拾回归社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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