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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邮政物流寄递渠道和互联网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及打防对策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1-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寄递业和互联网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流通中的重要部分。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制度仍不健全,近年来物流寄递业和互联网已被犯罪分子利用,逐步成为实施毒品犯罪的重要工具。
一、网络背景下涉毒违法犯罪新动向
一是利用网络聊天交友平台组织吸毒、贩毒。与网络赌博、网络传播淫秽信息一样,网络聊天室也已经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于涉毒违法犯罪。来自天南海北的不法分子结识于网上,不需见面即可通过聊天室相互交流吸毒感受,互相观看对方吸毒表演,有组织地召集网友共同吸毒,传播毒品信息,传授制毒方法,并进行线下毒品或制毒工具的交易。涉毒人员除网上进行毒品交易外,还开设“房间”作为隐蔽,“房主”设置了访问权限,加入房间必须经过熟人引荐,并且需要通过视频表演吸毒行为进行“认证”后才能进入。大量吸毒人员在网站设立的虚拟“十人房”、“百人房”内从事吸毒活动,表演吸毒行为,交流吸毒感受。
二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以保健品等为名贩卖毒品或其他制毒原料。当前,“淘宝网”“当当网”“微信”等网络购物平台已成为民众购物不可或缺的渠道之一,然而毒品及其相关原料也正在通过各网络购物平台大肆交易。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以保健品等名义吸引买家关注,或使用行话、黑话(如一克毒品叫“一只货”,“海洛因”叫“热的”,“冰毒”叫“凉的”,“吸毒”叫“咕噜咕噜”。买了点儿海洛因,就可以说“弄了点儿热的”;买了点儿冰毒,就可以说“弄了点儿凉的”;要去某个地儿吸毒,就可以说“到某个地儿咕噜咕噜”)等代号发布涉毒物品信息,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再私聊确认,双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结算,以物流或寄递方式完成涉毒物品的运输。
三是利用互联网学习制毒技艺、订购制毒原料,制造毒品并通过网络出售。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信息,传授从一些常见药品中提出毒品原料的制毒方法,出售制毒工具并教授如何使用。制造毒品,一般人本来遥不可及、难以完成的犯罪,在网络信息的帮助下得以顺利完成。
四是利用互联网组织策划、通信联络和指挥毒品犯罪。从实践中破获的多起毒品案看,犯罪分子之间通信、联络和指挥方式均由传统的手机通讯转换为互联网联系;笔记本电脑已成为必不可少的犯罪工具。有些毒品犯罪集团还通过QQ群、在线论坛、群发邮件等网络方式用行话、黑话交流,吸收成员、指挥工作。
二、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寄递行业犯罪的原因
(一)犯罪成本较低,回报较高。通过物流托运、邮政快递等方式分发货物,可以提高销售效率。售毒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用行话、黑话与买方成交后,坐在家中就可以完成交易,犯罪成本低,方便快捷。
(二)物流、寄递售毒比较隐蔽。犯罪分子将毒品藏在包装纸夹层、日用品、工艺品、服装衣物、家用电器、医疗器材、药品中,还制作专业水平很高的藏毒器具,如“汽车油泵配件”、“履带机活塞”、“汽车过滤器”等,藏毒手法隐秘多样。物流寄递行业工作人员收入与投递量挂钩,工作中只顾数量而疏于对物品的检查和防范,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同时,物流寄递行业只注重发货人和接货人联系方式,而不认真核实发收货人身份,犯罪分子可以使用虚假身份发货和接货,并且可不定期更换收发货地址和电话,一旦违法行为暴露,可以轻易逃避打击。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发现有通过物流托运及邮政快递等渠道进行贩毒的问题,其中以云南、广东为主要邮寄地,呈辐射形流向全国。
(三)物流、寄递行业社会责任淡漠,防毒禁毒意识不强。毒品知识欠缺。物流、寄递业对于当前毒品流通情况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意识到相关问题的严重性。毒品知识方面欠缺,对什么是毒品、毒品与药品有什么区别、毒品有哪些识别方法等一些基本常识不了解。
(四)物流、寄递行业内监管存在漏洞。当前我国物流、寄递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相关配套信息系统严重不足。在收件、入库、运输、装卸、代理、配送等流通环节档案资料保管不齐全,一般只要求托运的货物能交付到收货人手里即可。在货单上虽要求有发货人单位、地址,但不强求必须填写,只要有收货人的电话号码,能通知到收货人即可,收货人取货时也无须提交相关证件,这就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
(五)物流、寄递行业内相关制度和规范的不健全。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保障,但我国物流、寄递行业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健全、适用的制度体系来规范禁毒工作的开展,物流、寄递行业与禁毒部门在禁毒堵源截流的合作上才刚刚起步,这也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侦破利用物流寄递行业和互联网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案件的难点
由于利用物流、寄递和互联网从事涉毒活动是一种新型涉毒犯罪手段,根据目前表现形式和犯罪手段,结合在查处和打击过程中所面临实际,笔者认为,从打击与治理层面上来讲,面临着“四难一高”:
一是综合协调难。由于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毒犯罪案件涉及的执法管理部门多,且执法权限并不相对集中,在对信息网络后面的地下贩毒团伙进行深挖时,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比如查信息网络需要电信、移动等部门,涉及追查交易账户的需要金融部门,涉及物流寄递的需要邮政、物流等部门,涉及追刑打击必须公、检、法及时跟进,如果哪个环节出现薄弱环节,那么案件侦办过程中随时可能停滞,甚至因此而不了了之。
二是调查取证难。审结的大部分案件以零星贩卖为主,通常是买卖双方单线联系,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间短,不易发现,而且毒品犯罪的证据易于消失和毁灭,破案率比较低。调研中发现,信息网络地下贩毒网络团伙使用的是高科技手段,隐蔽性极强;作案人员作案地点并不相对集中,作案方式十分狡猾,加之作案人员常常使用假证件、网名或者行话、黑话相互联系,彼此之间虽有分工但并不十分熟悉,加之网络IP地点不停变换,有些使用的网站服务器为租用第三方服务器,或者通过境外服务器中转链接,常常使目标对象很难锁定,证据很难搜集到位,因而给跟踪调查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追踪破网难。由于此类犯罪团伙利用信息网络相互勾结,联系渠道多,方式隐蔽,网上、网下多使用黑话、行话,且上下线之间联系时间和地点不确定,通常是主网下面还在支网,支网与支网又相互牵连,有时打掉一个网络,可能只是涉及冰山一角,真正的主网并不容易一网打尽,稍有放松又可能死灰复燃。
四是抓人判刑难。地下制毒贩毒团伙隐藏较深,人员分布较散,一旦某一个人员被查处,马上就容易走漏风声,或者一旦被执法部门立案追查,稍有风吹草动网络团伙就会相互通风报信,逃之夭夭;另一方面,即便抓到其中一两个骨干成员,也难以将其一一处理到位。
五是打击成本高。由于查处这类涉毒违法犯罪,涉及的人员杂、环节多、地域广,执法人员在查处时要弄清楚非法信息的来源、网络之间的脉络关系,往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012年四平公安局禁毒支队辗转广东、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四省,经过3昼夜辛苦侦查,才侦破一起特大通过物流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510克,麻古50粒,K粉28克,抓获涉案人员6人,刑拘3人,治安处罚3人。
四、应对利用物流寄递业和互联网涉毒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是加强网络监管,警惕网络“毒”信息诱导毒品犯罪。加强毒品犯罪教育预防工作,特别要将毒品犯罪教育引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在流动人员密集社区,除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必须加大毒品犯罪危害的宣传教育;从“地域性”入手惩治共同犯罪。在同一省份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要重点监督预防,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外,发动群众相互监督。同时,建设一支专业有素的心理干预队伍,根据毒品犯罪人员,特别是累犯、以贩养吸、未成年人等人群的特点及时引入心理干预,从心理上消除“毒瘾”,重在防止反复、交叉感染,增强回归社会能力。
二是针对网上“毒信息”,公安网监部门要专门每天24小时巡逻本土网站,严防不漏。网上作为资讯类的毒品成分配方信息,很多时候,这些专业的化学成分一般人搞不懂,更难说去配方研制,只有内行人,或者长期吸食的瘾君子或制毒者才清楚。建议在促进打击网络毒品犯罪相关立法工作的同时,应为互联网界完善自律守则提供司法建议:“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及时删除不良帖子、信息或网页,跟踪、监控可疑分子。”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毒品的危害性。特别是要对物流、寄递行业的经营者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合法经营,使其认识到运输非法物资的危害,增强行业自律性。同时,公安部门要经常深入到物流、寄递企业内部,宣传犯罪的形势和防范对策,提高物流、寄递行业识别和预防犯罪的能力。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引导人们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永不沾毒”的思想。
四是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2007年9月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应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若是法律、法规规定禁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25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实践中,由于行政监管不到位,这一从源头上杜绝利用快递物流从事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邮政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认真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把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涉及物流、寄递业的假发票、假冒商品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打防工作需要邮政、税务、工商、公安、银监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协作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因此,要建立邮政、税务、工商、公安、银监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长效执法机制,将打击利用快递、物流进行违法犯罪的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是加强阵地控制,开展查控工作。公安系统将积极物色可靠精干耳目,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防控工作,要理清辖区物流、快递企业底数,结合各类涉假犯罪地域性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在辖区快递物流公司中开展阵地控制,建立特定关系,对高危地域托运物品进行有效甄别,及时发现涉假违法线索并循线追踪查破案件。(来源: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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