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警务
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警力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1-18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对公安队伍管理和公安民警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深化公安改革任务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构建科学、统一、权威的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新体系,以管理精细化推进队伍正规化,全面提升公安民警整体素质,保证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好政治和社会责任,是当前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理论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公安队伍引入精细化管理作了一些深入思考。 一、深刻认识:精细化管理涵义、理论渊源以及公安队伍精细化管理基本特征 (一)精细化管理深刻涵义: “精细化管理”是最初源于日本20世纪50年代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它的基本原理来自于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综合科学,其精髓是各项工作流程的细化、量化、标准化,注重和细化、量化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环节,提升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环节的工作质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管理效益。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精是精湛、精益求精,细是细节、最小的工作单元,不放过任何的细枝末节,不留死角,不折不扣,不留余地。“细”是精细化的必经途径,“精”是精细化的自然结果。精细化是一种意识,是一种观念,是一种认真的态度,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 (二)精细化管理理论渊源: 精细化管理源于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流程控制管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随着工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企业按照客户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潜能,通过对流程(环节)的控制,将缺陷减少到最低,将效率发挥到最高。精细化管理既是企业流程控制的重要内容,又是现代科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一种先进的以绩效为工作衡量标尺的目标管理机制。 (三)公安队伍精细化管理基本特征: 1.本质是依法从严治警。就是从制定管理标准和落实管理标准两个方面,依法对公安队伍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训练、严格考核,实现用标准和规范建设、管理队伍,实现从“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根本转变,真正把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落到了实处。 2.核心是现代警务机制。贯彻精益求精、持续改进的核心管理思想,强化管理创新,将精细化管理思想和作风贯穿于所有工作环节,形成一种全面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效能,促进公安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 3.形式是“三化”模式。即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就是按照队伍建设的内在规律,针对队伍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制定统一标准,落实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进行。精细化管理要求通过一系列制度和量化细化标准,使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和要求具体化、量化、细化,具可操作性。 4.目标是提升整体素质。通过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方式,推动公安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增强民警的遵章守纪意识,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治和社会责任。 二、路径选择:公安机关持之以恒推行队伍精细化管理有益思考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指出:“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安队伍精细化管理中,就是要在顶层设计上加以重视和推动,提倡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的精细作风,从小事入手,对每个细节精益求精,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检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提高管理效能。 (一)健全领导机制,“核心+督导”双轮驱动,着力确保精细化高效运转。一要抓住“总舵手”。推行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于主要领导态度,如果主要领导没有强有力的决心,班子内部未达成共识,班子成员不率先垂范和带头执行,精细化管理很难推进。因此,必须成立专门的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不断研究解决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召开研讨和调度会议,结合实际及时补充、修正和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精细化管理正常高效运转。二要建好“核心圈”。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熟悉公安工作、懂队伍管理、有开拓敬业精神的民警,组成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班子,负责规范工作、汇编制度、制订办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对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规范履行职责的流程和要求,使其协调本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正常高效运转。三要套牢“紧箍咒”。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调度会议制度,研讨解决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督导和指导,定期督查落实。对精细化管理工作推不动的地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督查结果直接纳入综合考评。对警令不畅、工作落后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说明情况,限期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定性+定量”有机结合,着力把握精细化主动权。有的方可放矢。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定性管理是抓大、抓宏观,而定量管理则是抓小,抓微观,抓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事,二者只有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提升队伍精心化管理水平。但从多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实践来看,很多制度要求没有很好的执行,不少工作浮于表面,浅尝辄止,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管理过于粗放型,缺乏系统性;管理过于原则化,缺乏针对性。管理过于表象化,缺乏实在性。换言之,就是精细度没有,伸缩性和弹性却太大,从而存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到岗到人,量化考核”。要真正做到“到岗到人,量化考核”,关键要做到:一是量化管理任务。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全面梳理量化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各个单位的管理任务,牢固树立精益求精的管理思想,形成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二是量化管理目标。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把管理目标模块化、管理内容系统化、管理标准数量化、管理程序具体化、管理评估规范化,细化机关业务性工作的标准尺度,对管理的范围、环节、指标等逐一进行量化,让各部门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责与具体目标,把定性的规定转化为定量的措施。三是量化管理效益。采取统计和数字计算的办法,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全面、系统、定量评估管理对象、管理环境、管理效益,把无形的管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管理,使管理单位牢牢把握管理工作主动权、及时纠偏扶正,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三)注重以人为本,“挖潜+榜样”双向引领,着力实现精细化长远发展。一要善于依靠人,凝聚精细化管理的力量。如果把精细化管理活动比作一部戏,领导干部是“导演”的话,那么,民警担当的就是“领衔主演”的角色,戏好戏坏,主角的责任重大。因此,要克服“见事不见人”思想,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的观念,积极引导和强化民警在精细化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要汇集整个组织、团队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使每个民警成为精细化管理的参与者、谋划者、执行者、落实者、推动者。二要善于挖掘人,发挥精细化管理的优势。每个人通常都潜藏着大量的才智和能力,管理的任务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释放其潜藏的能量,让其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身于工作之中。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战略就是要善于发现人的才华,并通过挖掘、激发、培养发挥作用,服务于组织工作目标。有这样一个公式:绩效=能力×激励。公式表明,在一个人知识和技能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激励力度越大,工作绩效就越大。显然,激励是一个最为关键的变数。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应该把每一个组织内部包括体力与智力、自然力与社会力、个体能力与集体能力、现实能力与潜在能力全部挖掘上来,当民警的工作被充分肯定和尊重时,就会尽最大努力去履行自己应尽的岗位职责。人有了活力,队伍才能有竞争力和战斗力,发展才能有助推力和前进力。三要善于培育人,积蓄精细化管理的后劲。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紧紧抓住培育人这个关键。首先,要确立从培育人角度管理人的理念,人既是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发展的终极目标,培养精细化管理人才既是维护社会治安、创造平安社会环境事业的需要,也是实现民警个人价值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其次,要建立塑造人的机制,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大力选树培养队伍中精细化管理先进典型,榜样模范就是一面旗帜,树得好就会立竿见影,起到催人奋起、带动一片的作用。第三,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任人为贤,唯才是举,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用人之长,为强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四)紧扣实绩成效,“激励+鞭策”相互并重,着力提升精细化恒久动力。一要坚持物质奖励。坚持物质奖励,是指在兑现奖惩方面,应在基本福利之外,筹集解决部分资金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具体数额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条件好的地方可争取在本单位内部单设专项奖励经费,采取在基数分的基础上实行考核加分办法,重点奖优、奖勤。条件差一点的地方可实行扣分制,对完不成既定目标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倒扣分,重点罚懒、罚劣。二要突出精神激励。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精细化管理中呈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把精细化考评结果与评先表模、立功受奖、年度公务员评定等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对精细化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采取建立光荣榜、设置流动红旗、评选质量管理考评月份之星、编发简报、嘉奖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表彰,并大张旗帜地开展内外宣传,以激发民警活力。同时实行奖励累计升级办法,所有表彰项目优先从优秀等次的部门(民警)中产生。三要严格责任追究。精细化管理结果要进入民警的个人档案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档案,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提拔、降级使用直接挂钩。要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从精细化管理表现优秀民警中产生,多次被考核为优秀的民警可优先提拔使用或列为后备干部;对工作不力、考评处于末位的,视情予以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直至调离、辞退,真正形成凭实干、靠实绩提高待遇、赢得荣誉、发展事业的良性机制,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影响精细化管理正常高效开展的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不公正、走过场、流于形式、评先评优轮流坐庄等问题发生。 (来源:公安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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