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禁毒部门依法销毁废弃和涉案易制毒化学品
作者:禁毒支队
发布日期:2015-12-21
一、 细致排查 摸清底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下发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按照公安部和天津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禁毒部门对全市化工企业集中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逐一排查辖区内的化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严查源头隐患,严密末端管控,严谨行政审批,严格运输管理,严打涉爆涉危犯罪,对企业存放的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废弃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摸底检查。同时对各区县公安禁毒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缴获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炸响、不漏管、不流失”。 二、积极协调依法销毁。根据排查结果,发现现存的废弃和收缴的涉案易制毒物品多数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而且大多是临时存放于企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鉴于此种情况,天津市公安禁毒部门多次与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部门沟通,并积极联系市内唯一一家具有无害化销毁资质的企业—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就处置方式和处理经费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形成长期合作机制。2015年11月12日上午,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组织全市相关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各区县公安禁毒部门将废弃和涉案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硫酸、盐酸、丙酮、高锰酸钾等10种涉案易制毒化学品,总重量共计11余吨。 三、巩固成果健全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时排除易制毒化学品存放隐患,天津市公安禁毒部门与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共同出台以下措施: (一)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由市禁毒办牵头,建立了由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对易制毒化学品形成立体管控,以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研判。 (二)严管厚爱,建立企业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分解细化企业领导责任制,使企业必须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 (三)加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天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通过天津市民生服务平台、平安天津等多个公众信息渠道公布了举报电话,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企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公安部和市局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从而逐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控网。 (来源;禁毒网)
上一篇:新形势下创新追赃的机制思考
下一篇:浅谈未成年人离家出走问题的处置与预防 |